公司购买的食品用于员工食用的费用通常会计入“管理费用”或“福利费”科目。具体分类如下:
管理费用-福利费:
如果食品是用于员工的日常福利,如员工餐或节日礼物等,则应计入福利费科目。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如果食品是用于招待外部客户或进行业务相关的活动,如客户来访时的餐费,则应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
在会计处理中,这些费用通常在借方记录,表示费用的增加,贷方记录银行存款或现金,表示费用的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