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寒补贴应该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42号)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其中明确提到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因此,企业发放的防寒补贴作为职工福利的一部分,应当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福利费中。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计提防寒补贴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取暖费
2. 实际发放防寒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取暖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这样的处理既符合会计准则,也确保了职工福利费用在税前的合规性。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业务内容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归类和核算防寒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