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条例是指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有关管理自治地方事务的综合性法规。其内容涉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的职权、活动原则、工作制度等重要问题。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综合性的基本依据和活动准则,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用于指导和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
具体而言,自治条例包括以下特点:
制定主体: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法律依据: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内容范围:
涉及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的职权、活动原则、工作制度等。
地域性:
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
规范性:
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用于指导和规范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管理。
审批程序: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需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综上所述,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重要法律文件,体现了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自治权的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