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种菜主要违反以下法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该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除非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因此,未经其他业主同意,个人在小区公共绿地种菜是违法的。
《城市绿化条例》:
此条例规定未经许可在小区内利用绿地种菜属于擅自占用绿化,城管部门将负责查处,并要求当事人恢复原样及处以罚款。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在绿地养殖禽畜、放牧、种菜等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小区种菜不仅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还可能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和特定地区的园林绿化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公司或城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和处罚。建议业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