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 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双务有偿合同:
投保人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诺成合同:
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与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不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的成立不需要遵循特定的形式。
附合合同:
保险合同的内容通常由保险人单方面制定,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
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的履行结果在订立时是不确定的,即投保人在支付保险费后,是否获得保险金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
保险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用于财产险)
保险金额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等
保险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涉及保险内容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因此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