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主要涵盖以下几项内容:
农业税:
征收对象包括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以及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收入,还包括园艺作物收入等。
农业特产税:
针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经营特定农业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率根据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
契税:
涉及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不同的税目,契税的税率通常在3%到5%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税种中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已经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因此,目前农村税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和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