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更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未成年人由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证明:
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
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如果父母离异并希望变更16岁以下孩子的姓氏,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
单位或学校证明:
如果孩子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单位或学校同意变更的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与姓名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将所有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并确保申请书加盖派出所的公章。
审核与备案:
公安机关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并在7~14个工作日后正式受理改名申请。
更新户口簿与身份证:
如果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一栏,在取得公安局许可后,按照要求将原姓名填入此栏,然后再进行现用名的更改。最后,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并申请新的身份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父母离异,确保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中明确姓名变更的条款,并由双方签字同意。
如果孩子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提前与单位或学校沟通,获取必要的同意证明。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户口登记机关的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