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薪多久不能举报的问题,有以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违反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则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欠薪行为在2年内未被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
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仲裁。
拖欠工资一天即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发现被拖欠工资后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法定的举报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