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具体规定如下:
遗嘱继承的优先性
当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且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如果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么这些指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的指示继承遗产。
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继承人,或者遗嘱无效、部分无效,或者遗嘱中未处分的遗产部分,这些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的补充性
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无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性
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将首先按照该协议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之前进行,且具有最高的优先级。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必须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原则。只有当遗嘱不存在或无效时,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规则进行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