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的纳税主要依据 营业收入,具体纳税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营业税
餐饮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在提供饮食服务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货物部分的收入应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
营改增后,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
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不属于销售货物,不用按照17%缴纳增值税,而是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附加率为3%。
地方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附加率为2%。
企业所得税
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5%。
个人所得税
包括员工工资、股东分红等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餐饮行业还需遵守相关税务规定,如定期定额征收、税务登记、及时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资料等。
综上所述,餐饮行业的纳税主要依据是营业收入,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同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