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单位都要赔偿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57:15    

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必要的陪护费用。

伤残津贴:

对于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如果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或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护理费:

伤残职工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享受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的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具体标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费用。

总结来说,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承担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及陪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护理费等多项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及项目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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