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仲裁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包括开庭审理和宣告仲裁裁决,都是公开进行的。这种公开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旁听:
允许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员以及仲裁人员以外的其他人旁听庭审过程。
媒体采访与报道:
允许新闻记者对仲裁案件进行采访和报道。
公开宣布裁决结果:
仲裁裁决的结果将对外公开宣布。
公开仲裁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仲裁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仲裁制度的信任,以及促进公正、公平、及时地解决纠纷。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各级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在办理仲裁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