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管理“责任田”上精耕细作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09:29:00    

在检察管理“责任田”上精耕细作

——来自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的特别报道

什么是检察管理?如何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

怎样将“三个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四级检察机关不同层级的工作中,共同答好检察管理“必答题”?

如何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遵循司法与管理规律,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为同期培训的5个班次650余名学员进行了授课。

课后,学员们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研讨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认真学习讨论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以高质量检察管理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

也是管出来的

“检察管理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课堂上,应勇检察长关于“检察管理”的阐释,引发了在场学员的深入思考与热烈讨论。

检察机关为何对管理工作格外重视?最高检党组强调,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有办案,就有管理;越是高质效办案,就越要重视和加强检察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然要求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

“授课内容是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传统管理困境的系统性革新,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目标导向性、问题导向性。”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江伟表示,此次课程让他受益匪浅。

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部刘嘉霁看来,在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强化管理能够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减少案件积压,确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到实处。

辽宁省铁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祖云表示,此次授课使他在理念上实现“三个转变”——管理导向上从依赖数据考核向依法全面充分履职转变,管理维度上从宏观为主向宏观微观并重转变,管理重心上从简单关注数据升降向管理质效转变。

“检察管理不仅是规范内部流程的工具,更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部夏传惠告诉记者,课程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检察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路径,为四级检察机关做好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需求。这不仅是对我们业务水平的考验,更是对我们职业责任感的深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野地垦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刘永前表示。

“课程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工作理念与方法,让我深切感受到与时俱进的检察理论变革,令我对检察事业的发展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思考。”云南省镇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德梅表示,基层检察院将以“三个管理”有机融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动态管理、严管厚爱,通过部门协同、队伍提能、制度完善、数字赋能等举措,在创新实践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切实扛起基层检察责任担当。

“三个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贯通

必须一体落实到位

在基层实践中,对于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始终存在认知模糊、思路不清晰等问题。

“‘三个管理’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必须一体落实到位。”应勇检察长在课堂上强调,加强“三个管理”,根本目的是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聆听授课后,我对什么是业务管理、什么是案件管理、什么是质量管理以及‘三个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掌握,给我们提供了下一步工作的方法论和指导方向。”黑龙江省安达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学慧表示,将准确理解“三个管理”,并把最新精神传导给每一位检察干警。

“课程指导性很强,对于我们平常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难问题,均从‘三个管理’的不同维度和不同层面,讲到了如何去解决、如何去考量的具体方法。”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昊德表示。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锐表示:“‘三个管理’分别从宏观统筹、流程规范和结果导向形成闭环,既破除唯数据论的弊端,又回归了司法规律,充分体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要求。”

在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灿看来,要综合运用“三个管理”全流程、全方位管控案件质量,“前端注重明责赋权、中端加强规范把控、后端做实质量评查、末端落实责任惩戒”。

“聆听授课后,我深刻了解到,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检察官,管理不仅是案管部门的事。”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黎表示,课程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长、检察官和职能部门等的职责任务,为今后四级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指明了方向。

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认为,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中,市级检察院应发挥枢纽作用——在业务层面做好政策转化,将政策细化为可执行的方案、意见;质效方面借助案件评查、数据核查,督导基层履职,及时纠偏;经验总结上,鼓励基层探索解决检察管理与业务运行新问题,提炼可推广的创新管理模式。

山西省长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前表示:“‘三个管理’抓住检察履职的关键,从检察业务的整体管理、办案环节的全程管理、个案办理的质效管理三个层面对检察管理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将管理的价值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推动检察工作回归履职办案本职本源。符合中央精神、实际情况、司法规律和基层期待。”

找准职责定位、明确权责归属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检察管理覆盖检察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三个管理”虽然是重心所在,但并非全部内容。对此,应勇检察长在授课中着重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各个部门都要自觉融入检察“大管理”格局,找准职责定位、明确权责归属,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

“最高检提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顺应时代和实践发展新要求,聚焦检察改革深层次问题,对优化检察管理作出的新的战略性谋划。”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十四师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汝廷看来,“大管理”格局之所以称之为“大”,关键在于突破了单一维度与局部思维的限制。通过“三个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涵盖全院全员的全方位管理、贯穿案件办理始终的全流程管理,以及涉及检察工作各方面的全面管理,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的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管理。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必须精准把握‘大’的外延与‘管理’的内涵。”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清朝表示,“大管理”格局是一种全面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的管理模式。在管理范畴上,要求从单一业务管理向“业务+队伍+政务”三维管理转变;在管理主体上,要实现检察长和检委会的业务决策管理,办案部门及办案组织与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案管部门的专门管理,检务督察部门的司法责任管理,以及行政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的协同联动。在管理手段上,要做到“制度规范、数字赋能、文化驱动”多管齐下。

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运彩认为,“三个管理”并非简单的制度叠加,而是统筹推进“减负”与“履责”的科学管理手段,能够使管理效能实现成倍增长。通过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从关注“办案合格率”向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变,实现从司法产品向法治精品的目标升级,确保检察履职在价值追求上全面提升。

四川省巴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明提出,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和处理好三方面关系。其一,处理好放权与管权的关系。在落实放权的基础上,要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其二,把握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运用数字赋能深化法律监督,在保证案件质量底线的前提下,实现办案数量的合理增长。其三,协调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案件实体公正既是对检察事业负责,也是对检察人员自己负责。而效率是质量的保障,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学员们一致表示,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基础上,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徐日丹 郭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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