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标需要以下手续:
签订委托协议
签订一式五份的委托协议,甲方两份,招标代理两份,招标办备案一份。
提供资料
项目立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资金证明
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
起草招标公告,由招标办主任签字盖章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交易中心报名处实施发布。
报建审批
领取报名资料,将报名情况报甲方审查选择。
填写报建审批表,招标申请二份,甲方和代理公司盖章,并装订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中的“犯罪行贿查询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将招标申请、甲方提供的资料、犯罪行贿查询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去招标办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报建审批表交由招办盖章。
招标项目备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参考招标代理机构的知名度、注册规模和营业年限、过往业绩等因素进行选择。
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协议
招标代理协议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确定招标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并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将评审结果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
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资料
投标申请企业概况、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招标公告等。
这些手续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