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人事任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5:39:00    

来源:平邑县人大常委会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0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5年4月17日任命:

赵 霞为平邑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唐仪学为平邑县平邑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蒋修军的平邑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牛克喜的平邑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1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玉东的提请,于2025年4月17日决定任命:

李奎昌为平邑县司法局局长;

卢念香为平邑县水利局局长;

巩晓乐为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如冰为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季 君的平邑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如冰的平邑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苑 涛的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孔凡营的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2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邹春雷的提请,于2025年4月17日任命:

刘作元为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 峰为平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徐翠翠为平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秀艳为平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兆霞为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青红为平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孙伟先为平邑县人民法院平邑法庭副庭长;

金明星为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副庭长;

彭玉龙为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副庭长;

窦丽萍为平邑县人民法院铜石法庭副庭长;

徐鹏丽为平邑县人民法院郑城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 梅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时圣宏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 峰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孙伟先的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副庭长职务;

窦丽萍的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作元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地方法庭副庭长职务;

董兆霞的平邑县人民法院铜石法庭副庭长职务;

金明星的平邑县人民法院郑城法庭副庭长职务;

巩仲明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崇钧的平邑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3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西印的提请,于2025年4月17日免去:


谢彦新的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安儒的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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