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通报3起“中梗阻”典型问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9:15:00    

据微信公众号“公廉烟台”4月8日消息,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纠治“中梗阻”问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积极主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有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中梗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原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刘海涛违规收受财物等问题。

2013年1月至2024年9月,刘海涛利用担任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副科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科长、城市建设科科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为多家单位和个人补办施工许可证、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等过程中非法收受财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并主动向相关企业打招呼,帮助亲属承揽多个工程项目谋取私利。刘海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3月,刘海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栖霞市水务局原三级调研员慕喜生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等问题。

2010年9月至2022年2月,慕喜生利用担任栖霞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对外透露招标工程项目关键参数并指导制作投标文件等方式,违规帮助相关企业承揽有关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向相关单位打招呼,干预项目实施方的管材采购、验收检查、工程款结算等,并收受他人好处费。慕喜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慕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2024年12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3.福山区农业农村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陈勇滥用职权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陈勇担任福山区福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龙烟铁路征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征迁补偿、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特定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好处费。陈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陈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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