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泉州街头,少年驾电动车“翘头”炫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4:57: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庄小强

近日,泉州丰泽交警接群众报警称,在丰泽区刺桐路泉秀街路口,有两名年轻人驾驶电动车“翘头”,涉嫌违法。获取线索后,交警立即开展研判,监控视频显示,3月24日22时18分,有两辆电动车在泉秀街上“翘头”行驶了一段距离,且驾驶人均未佩戴头盔,十分危险。民警很快锁定了两名电动车驾驶人的身份信息,并将违法行为人张某(16岁)、王某(15岁)传唤至交警中队接受处理,同时通知两人的监护人前往中队配合处理。

据了解,张某所驾驶的电动车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王某的车辆则是他本人花费近7000元从朋友手里购得,两辆车均进行了改装。据两人供述,3月24日17时左右,张某先是去晋江与王某会合,随后一同骑改装车回到泉州市区,22时许,两人为寻求刺激相继进行“翘头”行驶。民警对张某、王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其现场签订安全承诺书。

少年街头“翘头”炫技

无独有偶,3月17日下午,丰泽交警接群众举报称,城东街鹤山路口有年轻人骑电动车“翘头”炫技,十分危险。经进一步研判调查,丰泽交警五中队民警成功将电动车驾驶人张某(男,15岁)锁定,并将其传唤至中队接受处理,同时通知其监护人至中队配合处理。

据张某供述,他的车辆电池、刹车、减震及外壳均有改装,3月17日下午5时许,为追求刺激,他与朋友相约前往城东街驾驶电动车“翘头”行驶,本以为该路段不会有交警,没承想还是被发现。

泉州交警提醒:在道路上随意飙车、曲线行驶、“翘头”行驶、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他人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道路不是赛车场,不要为了追求一时的炫酷而忽视生命安全,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及民众正常生活。家长也要加强相关引导教育,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拒绝飙车和不文明驾驶行为。

编辑: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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