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税公告的时间,主要有以下规定:
每月征收期结束后的10日内:
税务机关会在每月征收期结束后10日内向社会公告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
每季度公告一次: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度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
走逃、失踪的纳税户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综上所述,欠税公告的时间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类型和欠税情况。对于正常纳税的企业和单位,每季度公告一次;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每半年公告一次;对于特殊情况如走逃或失踪的纳税户,则随时公告。
建议在遇到欠税情况时,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并了解具体的公告时间和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