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奖励扶助政策
针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年标准分别为:960元(一般子女)、1200元(独生女)、1560元(一般子女死亡)、1800元(独生女死亡)。
独生女或独生女死亡对象进一步提标360元。
奖扶扩面政策
只生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夫妇,年满55周岁,每年发放奖扶金400元,直至60周岁与国家奖扶制度接轨。
特别扶助政策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特一类)。
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未治愈患者直接纳入特别扶助(特扶二类)。
国家“三项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960元,直至亡故。
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夫妻,现存两个子女或一个子女,自愿少生一个子女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3000元。
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扶助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45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35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地方政策
例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标准,农村已领取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生二女家庭夫妻双方,落实相应措施次年起至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可获得300元。
建议:
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