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培训班需要以下人员:
培训对象及条件
初训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复审、换证人员:原《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将过期需要复审、换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逾期不予办理。
身体健康,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管理人员
专职校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持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教师
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教师总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需要2人及以上。
兼职教师不少于10人,且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教学或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相对固定。
其他要求
举办者应具备法人资格,且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才可。
机构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标准的校舍、教学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期不少于3年。
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符合消防相关规定。
这些要求确保了培训机构的合法性、专业性和教学质量,有助于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