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说明公正是指 公证机构依法对赠与行为进行证明的活动。具体来说,赠与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的申请,对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赠与给受赠人的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赠与公证不仅保障了公民、法人财产的所有权,维护了公民、法人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同时也为当事人在有关部门办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办理赠与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 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原件;
3. 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等书面文件;
4. 如果赠与的财产为共有财产,需要提供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不适用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因此,赠与公证有助于预防赠与纠纷,保护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