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院立案的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时间要求:
符合起诉条件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 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需要补充材料
如果法院在初步审查后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会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登记立案。若需要补充必要的相关材料,法院应当一次性及时告知当事人,收到补齐材料后,也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
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明确载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自诉案件
如果是自诉状或当事人口头告诉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二审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
综上所述,民事法院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下,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收到补齐材料后也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自诉案件和二审案件的立案时间则有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