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手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2. 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某些地方可能允许现场拍照);
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 离婚证明,如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具体流程如下:
1.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
4. 审查通过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通常为9元),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并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婚姻关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规定为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