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2个月。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
1. 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期限届满后,如果还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3. 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第二次延长期限届满后,如果还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综合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7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报请批准无限期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更新,因此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