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老赖,即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其他法定情形,例如妨害执行的行为,包括伪造、毁灭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
被认定为“老赖”的个人或单位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这些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机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