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的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民事审判
审理涉及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和非财产纠纷。
包括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纠纷等。
刑事审判
审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控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案件。
进行刑事侦查、审判,并可能给予罚金、有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制裁。
行政审判
审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
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等。
立案工作
审查民事、经济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是否立案。
对刑事自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等进行立案登记。
执行工作
执行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等,包括财产保全、拍卖、强制执行等。
诉讼服务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诉讼服务。
整合诉讼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简化立案和诉讼服务流程。
其他
审理知识产权纠纷(除特定类型外)、破产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二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
法律监督
对行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保障其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司法保护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司法保护。
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维护社会治安。
信息化建设
负责法律研究、司法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法院的职责是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