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残疾人员工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后,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收优惠
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倍确定。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100%加计扣除。
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工达到一定比例,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残保金减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以上但未达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残保金;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缴纳。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社保补贴 :政府会给予企业为残疾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一定比例的补贴,减轻企业负担。工资补贴:
部分地方对雇佣重度残疾人的企业提供工资补贴,标准不一。
一次性安置补贴:
部分区域对首次雇佣残疾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
其他扶持
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的扶持:
招聘残疾人员工多的企业在支付采购相关物资时会优先考虑。
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同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和品牌美誉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