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两年内可以随时申请执行。具体而言,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和第五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那么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也明确指出,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从司法解释的解读来看,申请执行人在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都有两年的时间来再次申请执行。在这期间,如果申请人发现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及时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以便法院能够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综上所述,撤销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在 两年内再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