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供销社是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其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集体所有制性质:
乡镇供销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
合作制经济:
它是一个合作制的经济组织,实行自愿入股、民主管理的原则。
企业性质:
在县级以下,基层供销社通常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职能:
基层供销社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加工,并提供综合服务。
组织结构:
供销社系统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是一个正部级单位,拥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
经济调节作用:
在物资紧张时,供销社起着调济市场的作用,如药品、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历史沿革:
供销社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从过去的政府机构到现在的市场经济参与者,其性质和职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
乡镇供销社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既服务于农民,也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