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代他人办理则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类似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购房提取:
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需《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
购买拆迁还建房:需提供《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房地产权证。
自建、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离休退休:
退休证或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重大疾病或伤害事故:
相关医疗证明及费用凭证。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
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如有)。
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取配偶公积金)。
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单位介绍信、代办人及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单位代办)。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提取前,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