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批捕后,想要放人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侦查阶段
案件在检察院批捕后会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期限通常为两个月。
在此期间,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积极采取行动,如退赔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或提供重大证据,以争取释放。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是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允许嫌疑人在不离开居住地、不干扰案件侦查的前提下暂时恢复自由。
羁押必要性审查
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采取的羁押措施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继续羁押没有必要,会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程序
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如果羁押期满且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检察院不会起诉,并通知公安机关放人。公安机关会出具释放证明,并返还在羁押过程中冻结的财物。
和解或不起诉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可能选择不起诉,此时检察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放人。被错误拘留的一方还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建议
积极行动:嫌疑人或其家属应积极收集证据和寻求法律帮助,以争取在侦查阶段获得释放。
聘请律师: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协助申请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支持。
保持沟通:与办案机关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释放机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