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捏造事实的行为
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且该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
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行为人需要将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的方式可以是言语也可以是文字。
针对特定的人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情节严重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建议:
如果遭受污蔑,建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自诉。
在自诉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诽谤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