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扣分需要在 15日内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扣分不满12分:
在一个周期内违章扣分不满12分,可以在周期结束前到交通部门处理违章。
扣分满12分:
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扣满12分,需要责任人在15日内到驾驶证原发车管所或者违章地车管所报名,参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学习七天,完成学习后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的,驾驶证扣分清零,考试不合格则继续学习和考试。如果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车管所可给予暂停驾驶证。
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记分周期结束之前:
违章被交警现场抓住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驾驶人收到政处罚决定书后,要在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天不去缴纳罚款的,会产生滞纳金。违章被电子设备抓拍且收到罚单的,要按照罚单上的规定时间去缴纳罚款。没有收到罚单,且要记分和罚款的,要在记分周期结束之前去缴纳罚款,没有缴纳罚款处理违章的,记分将会转入下一个周期,驾驶证不会清零恢复到12分。
建议:
及时缴纳罚款:为了避免产生滞纳金和确保记分及时清零,建议驾驶人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注意记分周期:驾驶人应注意记分周期,确保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处理违章,以免记分转入下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