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常住证明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居住登记备案凭证。
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明。
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劳动合同。
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就业或学习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连续就读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数码回执照。
居住证申请表格。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社保缴费单。
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
居住证明申请表(如有)。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外地户口需办理居住证,还需提供在本作城市的就业证明或入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