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申请。
委托:
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鉴定:
当事人凭委托书到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结果:
鉴定机构根据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参照国家人身伤情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鉴定文书。
异议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
等待时长:
一般情况下,轻伤鉴定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
请注意,鉴定机构应在受委托之日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如果伤情复杂,鉴定机构应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