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兼职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教师作为事业编制人员,其职业行为受到《公务员法》的约束,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禁止进行有偿补课
涉及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如校外有偿补课,一律被禁止。教育部明确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不能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允许经商。包括从事微商等经营活动。
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
与他人合伙开公司、办企业,或者以入股的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都是不允许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教师兼职不能影响本职工作,且需遵守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
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他相关规定
各地教育局可能有不同的禁止性规定,例如禁止利用教师便利进行补课等。教师应遵守当地教育局的具体规定。
建议
教师在选择兼职时,应首先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确保兼职活动不会影响本职工作,不违反职业道德,不参与营利性活动。
如果教师需要兼职,建议选择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兼职,如学术组织、非赢利性机构任职等,避免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冲突的活动。
教师应主动了解并遵守当地教育局的具体规定,避免因违规兼职而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