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户口簿,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则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监护关系证明,若申请人未满16周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
单位证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例如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护照,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