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需要盖的章包括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这两个章通常是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印章,用于证明支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财务专用章:
主要用于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签发支票等重要财务业务,以及在涉外单位担任经济担保时使用。
法人章:
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票据时,如银行汇票、本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业务。
在填写支票时,现金支票的收款人应填写自己公司的名称,并在支票正面和背面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即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而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则填写收款公司的名称,只需在支票正面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盖章时,印泥应为红色,且印章必须清晰。如果印章模糊或遗漏,可能会影响支票的效力,甚至导致被银行拒绝支付。因此,在盖章时务必多试几次,确保印章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