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票据应当在 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开具。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 :个人需要携带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支付工资清单等资料。填写申请表: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提供资料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付款方对劳务的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合同或协议。
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的办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务,即一个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事项。
领取发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发票联由受票方持有,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
建议:个人在开具劳务发票前,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保资料齐全、流程无误,以提高开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