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
民事法律:
包括民法典以及民事单行法,如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著作权法等。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制定者管辖的行政区域。
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其中有些内容涉及民事规范。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对法院审判具有约束力。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我国政府签署并批准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具有与国内法等同的法律效力。
习惯:
在某些情况下,习惯法也可以作为民法的渊源之一。
以上各渊源在法律适用时,需遵循法律位阶原则,即不同法律文件之间存在效力等级,高级别的法律文件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