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商誉定义
商誉是企业支付超过被收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金额。
它代表了企业预期未来能够带来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潜在经济价值。
商誉确认条件
商誉只在企业发生收购、兼并等交易时产生。
确认商誉时,需要比较购买成本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计量
商誉的计量是购买成本减去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如果商誉的计量超过实际支付的款项,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摊销
商誉不应当摊销,而是应定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如果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显示商誉价值减少,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确认时机
商誉应在企业收购其他企业时识别,并在收购完成后确定其存在和金额。
商誉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购入商誉时,借记“无形资产——商誉”,贷记银行存款。
商誉评估
商誉评估可以基于企业整体价值或扣除技术和驰名商标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价值后的余值。
商誉减值测试
商誉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或在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测试。
商誉与负商誉
如果购买成本小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差额为负商誉,通常直接冲减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国际与国内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如IAS 22)和美国准则(如ASC 805)对外购商誉的确认有明确规定。
在中国,适用的规范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商誉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品牌和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以及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确认商誉时,必须确保其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