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在法律上的解释主要涉及物权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法律条款和解释:
物的定义
法律上的物:是指民事主体实际能够支配或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财产的流转关系。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主要是指物。
物的特征:物必须是存在于人身之外的物质产品,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并且能够为人所支配和控制。
遗失物
所有权:遗失物的所有权仍归原权利人所有,除非经过合法转让。
追回权: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拾得人义务: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返还权利人,并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受贿案中的物品
财物的定义:在受贿案中,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犯罪数额的计算:受贿物品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这些法律条款和解释为物品在法律上的概念和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框架,涵盖了物的定义、遗失物的处理以及受贿案中财物的认定等方面。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