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拘留到逮捕的时间限制最长为37天,这37天包括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期限。
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拘留到逮捕的时间限制最长为37天,这37天包括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