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部分自愿要约:
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如果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全面强制要约:
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收购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
面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的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
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
仅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既可以面向所有股东,也可以面向部分股东。
这些类型涵盖了要约收购的主要形式,从部分自愿到全面强制,以及针对全部和部分股份的不同收购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