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渊源是指宪法规范得以存在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等。根据这些定义,可以确定以下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渊源的是:
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是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用于修改宪法的内容。因此,选项B“宪法修正案”不属于宪法渊源。
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是对宪法规范的含义进行理解和说明的过程,也是宪法渊源的一种形式。因此,选项C“宪法解释”属于宪法渊源。
宪法判例:
宪法判例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宪法规范的解释和应用,也是宪法渊源的一种形式。因此,选项D“宪法判例”属于宪法渊源。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指国家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中可能包含有关宪法的条款,因此也是宪法渊源的一种形式。因此,选项A“宪法典”属于宪法渊源。
综上所述,宪法渊源不包括 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