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或军人选择自主择业时所需的服役时间,有以下规定:
团级职务或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
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一般军人服役满12年:
可以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
即使服役时间不满12年,也可以安排工作。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军人:
也会安排工作,并享受伤残补助。
烈士子女:
既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褒奖,也可以安排工作。
综上所述,若选择自主择业,团级职务或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是最符合条件的。对于一般军人,服役满12年并符合上述奖励条件之一,也可以选择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