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的项目包括:
金融商品转让
经纪代理服务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航空运输企业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劳务派遣服务
销售不动产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进口商品差额征税
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
签证代理服务
这些项目由于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因此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计算交纳增值税。具体政策依据和适用范围可参考相关税务法规公告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