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仲裁的撤销程序与单个仲裁案件的撤销程序相似,主要区别在于涉及的当事人数量较多。以下是集体仲裁撤销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提出撤销申请
集体仲裁的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含撤销的理由和证据。
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撤销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法院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审查与裁定
合议庭将审查仲裁裁决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如果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法院将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如果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法院将裁定驳回撤销申请,仲裁裁决继续有效。
法定期限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
法院应在受理撤销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定。
重新仲裁的可能性
如果法院认为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法院将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上诉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就同一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撤销仲裁裁决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