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包括:
缴费满一年: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不是由本人意愿导致的,如合同到期、协商解除合同等。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需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意愿和要求。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缴费满1年不足5年: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缴费满5年不足10年: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此外,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那么之前的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至少需要缴费满一年,并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