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的定罪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47:48    

当官的定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贪污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

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

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对单位行贿罪:

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

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

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虐待被监管人罪:

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搜查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

枉法追诉裁判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枉法追诉、裁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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